臺灣台語新詞與學術詞彙對譯網(試用版)
臺灣台語新詞與學術詞彙對譯網(試用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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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說明

一、計畫簡介
教育部自2023年起推動「臺灣台語新詞、專有名詞及學術名詞對譯計畫」,並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執行,在臺灣台語復振過程中,針對新詞、專有名詞與學術名詞建立具有本土語言主體性之翻譯方法,使之完成語言現代化。
本計畫仍在進行中,階段性成果呈現於「臺灣台語新詞與學術詞彙對譯網(試用版)」(以下稱「對譯網」)。
 
二、操作說明
1. 網站主要區塊
1.1 上方導覽列
點選左側標題「臺灣台語新詞與學術詞彙對譯網(試用版)」可進入臺灣台語查詢頁面。導覽列右側含「訊息公告、網站說明、分類索引、意見回饋」按鈕,可點選進入不同頁面。點選最右方「臺灣客語」,將進入臺灣客語查詢頁面。
1.2 檢索區塊
語言別分頁:點選「外語、華語、台語」以切換欲輸入之語言別。
輸入欄:依所選語言別輸入關鍵字,其中以台語查詢之功能,可輸入台語漢字,亦可輸入臺羅(詳如2.1「選擇語言別並輸入文字」)。
檢索結果:點選「檢索」後,將跳至檢索結果頁面。先顯示完全符合條目,其下顯示部分符合條目。條目文字皆可點按,快速以該字串重新查詢(詳如2.4)。外部來源者提供外部連結圖示,可點選開啟原始網站。
2. 基本查詢
2.1 選擇語言別並輸入文字
選擇「外語」、「華語」或「台語」後,以相應之文字輸入。其中台語查詢可用台語漢字、臺羅正式版、臺羅數字版(例:「美國」、「Bí-kok」、「Bi2-kok4」皆可檢索)。輸入外語或臺羅時,不區分大小寫(例:「bí-kok」視同「Bí-kok」、「BÍ-KOK」等)。
2.2 點選「檢索」鈕並查看結果
文字輸入完成後,請點選「檢索」,將立即切換至結果頁面。以外語查詢時,詞條將預設依「外語」欄之字母排序(a排至z)。以華語查詢時,詞條則以「華語」欄排序。以台語查詢時,詞條將預設依「臺羅」欄之字母排序(a排至z)。
2.3 調整排序
檢索結果頁面中,「外語、華語、台語、臺羅」標籤旁設有排序符號,點選後,可按使用者喜好重新排序。除了可選擇以不同語言排序,也可在同一種語言別切換為「升冪」或「降冪」。
2.4 再檢索
在檢索結果列表當中點選任意詞條,將重新以該詞條檢索。無論第一次以何種語言檢索,再檢索時將以新的語言別為準,如在「外語」欄點選「Aristotle」,則將以「外語查詢」模式搜尋「Aristotle」。若點選「分類」欄位之文字,則將以該分類查詢(詳如3.「分類索引」)。
3. 分類索引
請點選對譯網上方導覽列之「分類索引」,再於頁面中選擇「分類一」、「分類二」當中欲瀏覽的項目,將一次列出該分類的全部條目,並預設以臺羅字母排序。在此模式中,亦可點選詞條文字進行再檢索。
4. 意見回饋
請點選對譯網上方導覽列之「意見回饋」,填寫聯絡資訊及問題或意見內容,並可上傳附加檔案。送出後,對譯網團隊將儘速確認、處理。
三、體例說明
1. 收詞範圍
1.1 臺灣台語新詞、專有名詞及學術名詞對譯計畫
對譯網收詞範圍為「臺灣台語新詞、專有名詞及學術名詞對譯計畫」案內委員討論、審查之成果,目前已涵蓋外國國名、外國城市名、外國人名、颱風名稱、物理學名詞、化學名詞、生命科學名詞、地球科學名詞等範疇,未來仍將持續補充詞彙及擴大領域範圍。
1.2 與外部系統之整合
為利使用者整合查詢,對譯網預計納入其他既有成果,此類條目之右側將提供外部連結,可開啟原始網站查詢。
2. 檢索結果呈現方法
2.1 外語欄
對於多數詞彙,本欄位列出其英文寫法。當音譯詞需與其他語言並列時,其他語言在前、英文在後,以斜線隔開(例:Bruxelles / Brussels)。
2.2 華語欄
顯示該詞彙於臺灣社會一般使用之華語寫法。若同一外語詞可對應2個以上之華語詞,則以分號區隔。
2.3 台語欄
顯示與華語欄位詞彙對譯的台語詞。以漢字呈現者,以教育部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用字為標準;以羅馬字呈現者,以教育部「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為標準。若所對應之華語詞有2個以上,則本欄位台語詞由上到下依序對應;若同一華語詞可對譯之台語詞有2個以上,則最上方者為首選詞或推薦詞,其餘譯法一併提供參考。
2.4 臺羅欄
「臺羅」為教育部「臺灣台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之簡稱,本欄顯示「台語欄」所對應之臺羅。遇臺羅於第一、第二優勢腔有所不同時,二者並列,以斜線隔開(例:【皮phuê/phê】)。如某詞條尚提供補充之參考寫法,亦於本欄中以括號註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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